中国人民法治网豫北频道讯 东方今报报道:(首席记者 王秋欣) 昨天,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规范我省抗震救灾捐赠工作的通知》,对我省抗震救灾捐赠工作做出详细部署。《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救灾捐赠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捐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协)会和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办公室)依法接受捐赠,要严格办理捐赠接收手续,对接收的捐赠款物实行登记造册,专账管理。
这次救灾捐赠除上述4个接收单位外,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接收捐赠。对借机诈骗敛财的,要迅速立案、严厉打击。同时,要及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止上当受骗。
为保证款物捐赠透明,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省辖市民政局以及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河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要将全系统接收救灾捐赠款物情况在每天15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支援抗震救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支援抗震救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告省委、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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