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法治网

河南《规范抗震救灾捐赠通知》借捐款搞诈骗严惩
新闻日期: 2008年05月22日

     中国人民法治网豫北频道讯 东方今报报道:(首席记者 王秋欣) 昨天,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规范我省抗震救灾捐赠工作的通知》,对我省抗震救灾捐赠工作做出详细部署。《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救灾捐赠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捐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协)会和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办公室)依法接受捐赠,要严格办理捐赠接收手续,对接收的捐赠款物实行登记造册,专账管理。

    这次救灾捐赠除上述4个接收单位外,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接收捐赠。对借机诈骗敛财的,要迅速立案、严厉打击。同时,要及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止上当受骗。

    为保证款物捐赠透明,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省辖市民政局以及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河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要将全系统接收救灾捐赠款物情况在每天15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支援抗震救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支援抗震救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告省委、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 东方今报    责编:许顺喜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中国人民法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人民法治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中国人民法治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请您发表评论,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网友名称: *
评论内容: